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新京报贝壳财经讯 7月3日,新宏泽收到深交所监管函。此前4月28日,公司披露的《2022年年度报告》显示,公司系高新技术企业,财务报表按15%税率计算企业所得税,净利润为万元。6月16日,公司披露的《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》显示,公司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过程中,发现2022年上市公司处置子公司深圳新宏泽包装有限公司产生的处置对价、股息红利等应调整计入所得税相关的收入总额,导致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占比低于60%,不符合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的要求,所得税税率应由15%变为25%。该事项应调增2022年年度财务报表所得税费用万元,调减净利润万元,占更正前净利润的%,调整后公司净利润为万元。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。
(文章来源:新京报)